今天国翼体育为大家谈谈先签后换的内容,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先签后换〉先签后换有什么好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问题1:什么是先签后换

先签后换: 自由球员想离开A队去B队,而B队却没有足够的金额条款来签下他,但B队拥有帮助A队释放薪金空间的条款(所有的先签后换的交易的接受球员方一定都会有这个条款,不然交易做不成).于是A队和B队先达成协议,A队签下该球员,B队拿出队中一名球员与之进行交换.

这么说可能很抽象,我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一开始,Amanda(薪金500万一年)是A队的球员,Bosh(薪金300万一年)是B队的球员.

Amanda在今年成为了自由球员,B队想得到他.

Amanda期望的薪金是500万一年,A队拥有一个500万条款,而B队只有一个200万条款,B队如果想直接签Amanda,那么Amanda只能得到一年200万的薪金,他一定不同意.

而A队如果让Amanda直接签了B队,自己就等于无故少了一名球员,自然也很不合算,但所幸的是B队不能直接签Amanda.

于是,他们就先签后换.

A队利用自己的500万条款签下了Amanda,但如果直接把Amanda给B队,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于是B队将队中的Bosh和Amanda交换,A队得到了Bosh,B队得到了Amanda.

为什么要拿Bosh去交换呢

因为Bosh的薪金是300万,他的薪金加上B队自己的200万条款,刚好等于Amanda的500万,于是,Both+200万条款=Amanda

交易完成!

好处:双方都不太亏.

什么是先签后换

问题2:听说詹姆斯转会时有个先签后换.这个先签后换是什么来的

骑士队得到2012年2013年热火首轮选秀权,1600万一年时限交易特例。解释:热火必然是季后赛球队,选秀权的顺位就不需要多说了,1600万交易特例可拆分使用,可惜对重建球队基本无用。詹姆斯:自由签约热火最多只能签5年,每年工资递增8%,先签后换可签6年顶薪,工资每年递增10%。基本上就是詹姆斯给了骑士一把米,骑士给了詹姆斯一斤肉。先签后换不过表现了骑士管理层的职业修养而已。

问题3:nba先签后换是什么?

先签后换(sign-and-trade,或者简写为S&T),指的是为了交易而和母队进行续约。在这个规则下,球员的签约和交易是同时进行的,如果交易在48小时内无法完成,那么签约就无效。原则上,先签后换属于交易的一种,而不属于签约的范畴,因此部分签约有关的规定不适用于先签后换。

问题4:NBA交易中先签后换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先签后换可以挽回球队流失明星球员所带来的损失,如果明星球员以自由球员身份签其他球队,那么老东家白白损失一名球星什么也得不到。因为球员拥有伯德条款,原队续约会有12.5%的工资涨幅。所以球队可以考虑用先签后换的方式为自己寻求补偿。缺点就是如果其他买家没拿出足够的诚意和筹码,可能会留下拥有一份巨额合同却无心打球的球星。所以球队基本都是找好买家才会进行先签后换交易方式。

问题5:NBA赛事中间(不时比赛中间)换球员要有什么规则

1.按照每年联盟的交易期限

2.不能用现金交易(一般都是用球员和选秀权进行交易)

3.球员交易后,新的全队的球员年工资总数不能超过联盟规定的工资帽(要是超过了,球队要按超出的部分1:1的缴纳奢侈税给联盟)

4.受伤的不能交易

工资帽(Salary cap):西方有谚:最高的快乐就像飞上了天 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高的限制是天空(Sky),但在NBA,上限可不是这样。起码在花钱方面,就有很多限制,譬如说工资帽,就像给你戴一顶帽子,罩着你的头。“工资帽”的出处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入的48%作为NBA球队花钱的资本。再拿这个48%后的收入再除以NBA一共的30支球队,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 经历年统计,48%的钱花在球员身上是适当和合理的。48%既尊重了球员作为NBA最大资本应得到的尊重,也防止了垄断现象的出现。不过,考虑到自由竞争的特性,这个“工资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状况下,球队可以超过这个数目。NBA去年的“工资帽”数目是4250万美元,今年的上限预计为5200万美元,也有可能比这稍低一些 第三方托管(Escrow 听起来有点像二战时的第三方托管,但NBA的“第三方托管”不是那么回事。两年前,NBA球员工会和官方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停工谈判,最后的妥协产物之一就是这个“第三方托管”,正式实行日期是2001—2002赛季。NBA官方将球员薪金的10%先扣下来,放入一个托管的账户中。如果球员最后的收入没有超过联盟总收入的55%,那么这个托管的钱将原数奉还。但是如果球员最后的收入超过了55%,对不起,这个钱就被官方没收了 设立这个第三方托管的目的就像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着在那威胁,“迫使”球队的薪金总额不得超过55% 奢侈税(Luxury tax):这就是55%的核心所在。顾名思义,如果你的消费属于奢侈,就要给你征收奢侈税了。NBA规定,联盟总收入的48%是“工资帽”,总收入的55%就是奢侈税的界线。打个比方说,上个赛季的“工资帽”是4250万美元,奢侈税就是4869万美元。如果你无视它的存在,越过它,就要遭受严厉的惩罚

惩罚一是托管的那笔钱不还给运动员了,惩罚二是你在55%之上每花一美元,还要交纳一美元的奢侈税。如果你超过一千万美元,你还要交一千万的美元税钱 奢侈锐十分严厉,端的是厉害,众多NBA老板都视奢侈税为虎狼,但开拓者和小牛是个例外,因为他们“很穷”,穷得只剩下钱了 拉里·伯德例外条款(Larry Bird exception 也叫做大鸟条款。不管叫什么,都是因为前波士顿凯尔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他的名字叫Bird,绰号就叫“大鸟”),这是NBA最为普通、最为常见的一个例外条款。本来,按照理论状态,工资帽的界线是总收入的48%,但球队经常有一些使用例外条款的球员,这是允许超过工资帽的理由,也是很多球队经常超过“工资帽”而逼近奢侈税的现实形成原因 例外要求特殊。能享受到这一条款的,必须有这样的条件———在同一支球队效力三年,中途没有被放弃或者转投其他球队的情况。有这样的条件,当你成为一名自由球员时,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12.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10%。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在目前的NBA,几乎每支球队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待遇,因为条件很简单。

中产阶级例外条款(Mid-level exception 这一条件比较苛刻。如果说拉里·伯德条款是“小资”的话,那么这个中产阶级例外来得名副其实,因为条件难度确实比大鸟条款难。它的条件是你在NBA必须在同一支球队效力达到六年,在人才流动比较频繁的NBA,能在一个巢里占据了六年,真是不简单,确实该用金钱嘉奖一下忠心和能干的二合一。待遇就是可以超过工资帽450万美元。还有一个例外条款,待遇是超过工资帽130万美元,俗称“小鸟条款

先签后换(Sign-and-trade deal 用最直观的例子来解释,国王队的韦伯去年夏天成为自由球员,如果他和国王队续约,因为他在国王效力已经达三年,所以他可以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待遇。如果他不留在国王,而是选择了其他球队,例如纽约尼克斯队,那么他同样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也就是说,拉里·伯德条款可以被一个球员从一支球队带到另一支球队。 也正因为此,使得先签后换的转会方式在自由球员市场上特别流行。还是拿韦伯说事,他可以和国王先签约,然后国王拿韦伯和尼克斯做对等交换,韦伯的中产阶级待遇尼克斯同样可以享受。国王先签后换的好处在于,如果他们拒绝这样做,他们得不到一点好处,这样做了就有和韦伯对等的条件利益。尼克斯这样做了,使他们拥有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好处。

问题6:热火三巨头交易为什么先签后换

因为詹姆斯波什他们希望先签后换,这样子他们就能和原来的东家签年限更长的顶薪合同,如果直接和热火签,签不了那么长的合同。

作为篮球运动员,签合同一般都是希望签的比较长才好,因为运动生涯很可能出现伤病等不可预知因素,这样子有助于他们帮自己规避风险。

但是这样也有很大问题,他们的合同都比较高,导致球队没有足够的钱去钱其他角色球员。

问题7:nba先签后换是什么意思?

先签后换: 自由球员想离开A队去B队,而B队却没有足够的金额条款来签下他,但B队拥有帮助A队释放薪金空间的条款(所有的先签后换的交易的接受球员方一定都会有这个条款,不然交易做不成).于是A队和B队先达成协议,A队签下该球员,B队拿出队中一名球员与之进行交换.

这么说可能很抽象,我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一开始,Amanda(薪金500万一年)是A队的球员,Bosh(薪金300万一年)是B队的球员.

Amanda在今年成为了自由球员,B队想得到他.

Amanda期望的薪金是500万一年,A队拥有一个500万条款,而B队只有一个200万条款,B队如果想直接签Amanda,那么Amanda只能得到一年200万的薪金,他一定不同意.

而A队如果让Amanda直接签了B队,自己就等于无故少了一名球员,自然也很不合算,但所幸的是B队不能直接签Amanda.

于是,他们就先签后换.

A队利用自己的500万条款签下了Amanda,但如果直接把Amanda给B队,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于是B队将队中的Bosh和Amanda交换,A队得到了Bosh,B队得到了Amanda.

为什么要拿Bosh去交换呢

因为Bosh的薪金是300万,他的薪金加上B队自己的200万条款,刚好等于Amanda的500万,于是,Both+200万条款=Amanda

交易完成!

好处:双方都不太亏.

问题8:NBA球队之间的“先签后换”是什么意思?

先签后换: 自由球员想离开A队去B队,而B队却没有足够的金额条款来签下他,但B队拥有帮助A队释放薪金空间的条款(所有的先签后换的交易的接受球员方一定都会有这个条款,不然交易做不成).于是A队和B队先达成协议,A队签下该球员,B队拿出队中一名球员与之进行交换.

这么说可能很抽象,我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一开始,Amanda(薪金500万一年)是A队的球员,Bosh(薪金300万一年)是B队的球员.

Amanda在今年成为了自由球员,B队想得到他.

Amanda期望的薪金是500万一年,A队拥有一个500万条款,而B队只有一个200万条款,B队如果想直接签Amanda,那么Amanda只能得到一年200万的薪金,他一定不同意.

而A队如果让Amanda直接签了B队,自己就等于无故少了一名球员,自然也很不合算,但所幸的是B队不能直接签Amanda.

于是,他们就先签后换.

A队利用自己的500万条款签下了Amanda,但如果直接把Amanda给B队,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于是B队将队中的Bosh和Amanda交换,A队得到了Bosh,B队得到了Amanda.

为什么要拿Bosh去交换呢

因为Bosh的薪金是300万,他的薪金加上B队自己的200万条款,刚好等于Amanda的500万,于是,Both+200万条款=Amanda

交易完成!

好处:双方都不太亏.

问题9:NBA球员交易和转换的规则是什么?

NBA球员流动方式通常有四种,一是选秀,二是俱乐部之间交易,三是自由球员入会,四是俱乐部放弃球员。第一种方式通常是高中生或者四年级的大学球队队员自愿参与,第二种仅在NBA球队俱乐部之间进行。而跨国俱乐部之间的球员流动,惟一可能是该球员结束与原俱乐部之间的合同之后,才能够加盟NBA,其他新加入的球队将会付给原俱乐部一定的补偿金。2001年的NBA球队工资行情是:一支球队用于球员工资的总数不能超过3500万美元。只有像乔丹这样服役十年的老牌球星,方可根据《伯德条约》,其工资数不在这个限制之内。

受限制自由球员:

完全自由球员和受限制自由球员:

完全自由球员可以和任何球队签约,如果和原队签约,薪金上限规则没有影响;如果和新球队签约,他的合同会在去薪金上限下受限制。

受限制性自由球员可以和其他球队签约,但原队有权以该球员上个赛季年薪的125%优先续约,如果该队员接受了其他球队的开价,原队则有15天时间考虑,以同样的价格挽留这名球员,否则原队将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失去这名球员。

自由球员最大合同

0—6年NBA球龄的队员,最高年薪为球队薪金总和的25%,或该球员上赛季年薪的105%,或者是900万美元;7-9年球龄的队员,最高年薪为球队薪金总和的30%,或该球员上赛季年薪的105%,或者是1100万美元;10年球龄的球员,最高年薪为球队薪金总和的35%,或该球员上赛季年薪的105%,或者是1400万美元;如果一名球员与新球队签约,合同最长年限是6年,每年年薪最多可递增10%;如果他与原球队签约,合同的最长年限是7年,每年年薪最多可递增12.5%。

拉里伯德条款

这是最为著名的特例。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NBA中被称为“资格老兵自由球员”。这个特例允许工资帽的球队同本队的自由球员重签合约,数额可以达到顶薪。这名球员必须至少打满三个赛季,且在这三个赛季中没有被解雇过,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换过球队。这意味着,球员可以通过打完三个一年期合约,一个三年期合约,或者其他组合来获得“伯德权”。一个球员如果被交易,他的伯德权跟他一起走,他的新队可以利用伯德条款重新签他。利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约最长可达七年,年薪涨幅可达12.5%。这个特例被命名为拉里伯德条款,是因为凯尔特人队是第一支被联盟允许和自己的自由球员签约的工资帽之上的队伍,而这个球员就是拉里伯德。

使用拉里伯德条款付顶薪时,有另一个限制:如果这名球员是第一轮的新秀,刚刚履行完他为期三年的新秀合约,但是他的球队没有行使第四年球队选项来延长合约(参见问题38),那么即使使用拉里伯德条款,这名球员也不能从原球队得到顶薪合约,最高薪水不得高于他新秀合同的第四年选项工资。比如说,Devean George在1999年第23顺位被湖人队挑走,他在2002年履行完了他三年的新秀合约,湖人有一个球队选项,可以在2001年的10月31日之前延长合约到02-03赛季结束,工资为141.5722万元,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所以当湖人队被允许用拉里伯德条款同George重新签约的时候,能够支付的最高工资仅有141.5722万元。所以,他们另选择了中产阶级特例来签,这样可以给他更多的钱。

早伯德条款:这是工资帽中的特例。 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NBA中被称为“早资格老兵自由球员”。一个球员如果两年之内没有被解雇或者作为自由球员被转会,那么他就具有这个条款的资格。使用这个条款,球队可以同他们自己的自由球员以前一个赛季的工资的175%,或者平均球员工资(这两者取大)(“平均工资”的定义参见问题22)签约。早伯德条款的合约必须至少两年(这削弱了这个特例的效果——通常,球员会以稍低的工资继续打一年,这样下一赛季就可以使用拉里伯德条款签更高的合约),而且不能高于六年。使用这个特例,球员可以获得12.5%的工资涨幅。

非伯德条款: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NBA中被称为“非资格老兵自由球员”。既不符合“资格老兵自由球员”又不符合“早资格老兵自由球员”的老兵自由球员就被定义为“非资格老兵自由球员”。这个条款允许球队同自己的自由球员在超越了工资帽的情况下,以前一年工资的120%,或者底薪的120%(这两者取大)来签约。使用这个条款,工资涨幅为10%,而且合约不能超过六年。

中层工资特例

这个特例又被称为“中产阶级条款”。这个特例允许球队给任何一个球员一份等同于每年的NBA平均工资的合约,甚至在超过了工资帽的情况下。这个特例是在现行NBA中被加入的,使用的是前四年的平均工资数额。

百万美元条款

球队可以用百万美元例外条款去签本队球员或其他队的自由球员,在2004-2005赛季,百万美元特例条款的薪金实际达到了160万美元。之后百万美元条款更名为“双年条款”,球队只能隔年使用,05-06赛季数字为167万美元,之后每个赛季递增前一赛季的4.5%。签约期最长两年,涨幅最高8%。

先签后换

当一支球队没有足够的薪金上限去签一名自由球员,但该队有球员是其他球队需要的,就可以通过先签后换来实现。

阿里纳斯规则

第二轮新秀作为受限制自由球员,邀请合同(Offer Sheet)的第一年薪金不得超过当年的中产阶级条款(第二轮新秀的原球队只要有中产阶级特例就能匹配任何合同。),从第二年薪金可下浮动8%可以高至顶薪。第三年最大薪金计算方法是:假设该球员第一年就拿到顶薪合同,则他第三年按照联盟薪金涨幅规则可拿到的最大年薪。第三年后的年薪浮动范围不得超过第三年年薪的6.9%。

球队计算是否有足够薪金空间或特例开出邀请合同时,必须取整个合同的平均年薪计算。

当受限制自由球员的原球队匹配邀请合同后,该球员每年薪金按合同数字记入球队每年总薪金。如果原球队不匹配,则邀请合同的平均年薪记入新加盟球队的每年总薪金。

球员交易薪金匹配原则

两队在进行球员交易时,一方的球员工资不得高于另外一方球员工资125%+10万美元。

莫宁规则

联盟主席有权对转会后拒绝为接手球队效力的球员进行经济或者禁赛处罚。

新秀交易保护条例

选秀新人签约后30天内不得转会,其他球员签约后3个月或者下一个(两者取晚)之前不得转会。

如果一名身背1年期合同的球员在本合同结束后将拥有伯德或早伯德权,那么转会必须取得本人的同意。如果本人同意后转会,这名球员自动失去伯德或早伯德权,被看作是以自由球员身份重新签约。

BYC状态在BYC生效后6个月或者下一个(两者取晚)之前有效。

交易球员特例

这个特例允许超过工资帽的球队为队中在赛季余下部分不能上场的球员找一个替换者,同样可以用于球员死亡的情况。这个特例只能用于一名替换球员。最高工资是伤病球员工资的50%,或者是平均工资,两者取小(平均工资定义参见问题22)。这个特例必须经过联盟的同意(由联盟指定的医师来决定)才能生效。此特例可用来签一名自由球员,或者为交易创造薪资空间。当被用来进行交易时,这个特例跟交易球员特例类似对待(参见问题68)。如果球队的工资额低于工资帽,且差额大于各种特例组合的总额,或者在得到伤病球员特例之后差额大于特例总额,那么就自动失去了这个特例。如果球队工资低于工资帽而同时又可以使用这个特例,那么此特例将被算在球队总工资内。

如果一名球员在7月1日到11月30日之间因为伤病无法上场,那么球队必须在45天之内找到这个球员的替代者。如果这个球员在12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因为伤病无法上场,而且医师确认他在整个下赛季也不能上场,那么球队可以在10月1日之前找一个替代者。如果受伤球员比预期早回来了,那么他可以马上被激活,而且这个替代球员(或者没有使用的伤病球员特例)不受任何影响。有时候球队获得伤病特例是很困难的事情。举例来说,Danny Manning在97-98赛季末撕裂了前交叉韧带(ACL),然而NBA还是没有批准太阳队的伤病特例申请;近一些时候,魔术队在2003年也没有获得Grant Hill的伤病特例。尽管如此,1999季后赛的马刺队获得了这个特例,他们找到了有肾病的Sean Elliott的替代者;在Bobby Phills死后不久,夏洛特黄蜂就也获得了这个特例。实际上,批准这个特例需要NBA董事会的投票表决。另外参见问题18,获得更多的关于这个特例的可行性和使用方式。

不要把这个特例和球队在因伤退役或死亡导致失去一个球员之后,所得到的两年的工资帽豁免相混淆。这个特例允许球队获得一个替代球员,而工资帽豁免直接从帐本上划去合约。

36周岁规则

假设一名球员在退役前还可以打四个赛季,而且他希望在这四个赛季中都效力于一支只能提供中产阶级特例的球队。如果这支球队希望给他高过中产的工资,那么就可以利用一个潜在的漏洞——把合约年限延长。

举例来说,假定中产阶级特例是500万,涨幅为10%,一个四年合约就是2300万。增加一个赛季,总工资就将是5年3000万。如果这名球员像预期的那样在第四个赛季后退役,根据这份合约他仍会得到一个赛季的薪水,也就是说他实际上拿到了四年3000万的工资。实质上,球队给了这名球员一个四年的合约,加上一年的延期偿付金。

选项条款

选项条款允许合约被延长一个赛季。举例来说,一个六年且带有第七年选项的合约意味着,如果执行了这个选项,合约将延长到第七年,如果没有执行,那么第六个赛季之后合约结束,球员成为自由球员。在选项年之前的7月1日之前,选项必须被选择执行(或不执行)。一旦执行,选项不能被取消。

有几种类型的选项:

球队选项:使得球队有权利执行选项年。只能有一个选项年(译者注:此处可能有误,Carlos Boozer的第一笔NBA合约有两个球队选项年),而且选项年的工资不能低于前一个赛季。

球员选项:使得球员有权利执行选项年。只能有一个选项年,而且选项年的工资不能低于前一个赛季。

球员提前终止选项(ETO):使得球员有权利提前终止合约。ETO不能在合约的第五个赛季结束之前出现(所以合约必须是六年或者七年),而且ETO的执行可以决定于球员或者球队的表现。

球员选项以前是一种给球员更多钱的方法。一份长期合约中,往往在球员获得伯德权的那一年设定一个球员选项。球员一旦获得伯德权,就启用选项,成为自由球员,再和球队利用伯德条款签订一份工资更高的新合约。现行的NBA防止了在第五个赛季结束前设置选项年,或者设置多于一个选项年,上面这种做法就没有用了。

提前续约

一份六年或者七年的合约,如果已经过去了至少四个赛季,就可以被延长。一份四年或者五年的合约,如果已经过去了至少三个赛季,也可以被延长。四年以下的合约就不能被延长了。一份已经延长的合约可以在三年后再次被延长。

延长合约的第一年工资不得高于原合约最后一年工资的112.5%,也不能超过这名球员如果在那一年以自由球员身份所能取得的最大工资。自由球员所能得到的最高工资是根据顶薪规则规定的(参见问题9),或者是前一年工资的105%(参见问题10),两者取大。

这个规则引发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如果延长合约在3年后生效,那么谁知道3年后的顶薪会是多少?现在普遍采取的办法是:先按照“最后一年工资的112.5%”签合同(如果球队愿意按这个“最大数额”给),当几年后延长和约生效时,当时的顶薪数字也知道了,这时候双方再按需要更正和约。

转会截止日确定原则

转会截止日

一个赛季内,在转会截止日之前球队可以进行转会操作,而从截止日到赛季最后一天,联盟不允许转会发生。截止日定于每个赛季的第16个星期四。

七月冻结期

这是在七月中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中,球队不能同大多数自由球员签约或者进行交易。自由球员在七月一日正式成为自由人,但是工资帽要到这个月的晚些时候审计报告完成之前才能设定好。必须等到工资帽被设定之后,球队才能进行交易和进行大多数自由球员的签约。从七月一日开始,球队可以同自由球员进行谈判,甚至就某些意向达成协议,但是都必须等到冻结期之后才能签订合约。

在最初达成NBA的时候,冻结期本来会持续整个七月的,但是在2001年,NBA和球员工会达成协议,为了使合约事宜和每个人的个人事宜能尽快的得到解决,缩短冻结期。

问题10:NBA球队要腾出薪金为什么要把快到合同的高薪低能球员换过来

nba球员转会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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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一是托管的那笔钱不还给运动员了,惩罚二是你在55%之上每花一美元,还要交纳一美元的奢侈税。如果你超过一千万美元,你还要交一千万的美元税钱 奢侈锐十分严厉,端的是厉害,众多nba老板都视奢侈税为虎狼,但开拓者和小牛是个例外,因为他们“很穷”,穷得只剩下钱了 拉里·伯德例外条款(larry bird exception 也叫做大鸟条款。不管叫什么,都是因为前波士顿凯尔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他的名字叫bird,绰号就叫“大鸟”),这是nba最为普通、最为常见的一个例外条款。本来,按照理论状态,工资帽的界线是总收入的48%,但球队经常有一些使用例外条款的球员,这是允许超过工资帽的理由,也是很多球队经常超过“工资帽”而逼近奢侈税的现实形成原因 例外要求特殊。能享受到这一条款的,必须有这样的条件———在同一支球队效力三年,中途没有被放弃或者转投其他球队的情况。有这样的条件,当你成为一名自由球员时,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12.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10%。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在目前的nba,几乎每支球队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待遇,因为条件很简单。

中产阶级例外条款(mid-level exception 这一条件比较苛刻。如果说拉里·伯德条款是“小资”的话,那么这个中产阶级例外来得名副其实,因为条件难度确实比大鸟条款难。它的条件是你在nba必须在同一支球队效力达到六年,在人才流动比较频繁的nba,能在一个巢里占据了六年,真是不简单,确实该用金钱嘉奖一下忠心和能干的二合一。待遇就是可以超过工资帽450万美元。还有一个例外条款,待遇是超过工资帽130万美元,俗称“小鸟条款

先签后换(sign-and-trade deal 用最直观的例子来解释,国王队的韦伯去年夏天成为自由球员,如果他和国王队续约,因为他在国王效力已经达三年,所以他可以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待遇。如果他不留在国王,而是选择了其他球队,例如纽约尼克斯队,那么他同样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也就是说,拉里·伯德条款可以被一个球员从一支球队带到另一支球队。 也正因为此,使得先签后换的转会方式在自由球员市场上特别流行。还是拿韦伯说事,他可以和国王先签约,然后国王拿韦伯和尼克斯做对等交换,韦伯的中产阶级待遇尼克斯同样可以享受。国王先签后换的好处在于,如果他们拒绝这样做,他们得不到一点好处,这样做了就有和韦伯对等的条件利益。尼克斯这样做了,使他们拥有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好处。

简单些说吧

第一个基本原则便是交易双方的球员工资要基本对等,值差值的25%+10W美元之内,例子可以参照凯尔特人用5个球员才将将凑够了加内特的工资数,或者小牛为了高薪的基德而临时签下范霍恩来达到平衡。还有一些球队为了薪金平衡,往往拉进第三方参与交易。

特殊情况是如果两只球队有一支低于工资帽,那么交易差值的范围可以是他们低于工资帽的部分,例子就是今年快船换来坎比。

其次选秀权或者选秀签约权以及现金可以参与到交易中,不计算薪水,但是这些都能作为一些平衡双方价值的东西,比如湖人换来加索尔就付出了一个选秀权和小加索尔的选秀签约权。

第三要了解一下交易特例条款,这个东西是在一些球队跨度很大的两次交易间产生的,有人叫它“信用点”,简单说还是为了平衡工资,如果双方交易的球员年薪相差较大那么可以利用交易特例条款来平衡,另外这个特例条款换来后不会算入球队薪金空间,所以不少球队为了降低薪金总额而去换取它。 NBA规定球员转会不得买卖,只能以人换人。从赛季开始到第16个星期四晚9时止,球队可自由交换球员。而本赛季截止日期就是北京时间2月20日凌晨3时,此后一直到常规赛季结束,各队人员全部“冻结”。

为避免财大气粗的球队用高薪垄断明星球员,NBA规定了每支球队的工资总额限制。如用顶薪吸引明星,就无力吸引其他优秀球员。这一制度保证了最好的明星平均分布在各个球队,使各队实力比较接近。如果说“高薪制”和“合同制”是NBA两大基石,那“新秀选拔制”和“薪金限额制”则确保了NBA比赛的激烈和精彩。

在NBA,薪金上限以下的球队可以任意进行球员交换,不过鉴于NBA球队的总薪金基本上都在工资帽,球队在交易过程中使用最多的就是“交易球员特例”,另外还有底薪球员特例和伤残球员特例。

按照交易球员特例,球队在即时交易中转入的总年薪不得高于转出总年薪的125%+10万美元,可以涉及多名球员;而球队在非即时交易中只能送出一名球员(交易筹码甚至可以不是球员),交易出现的合同差额将作为一个“交易补偿”,由转出高合同球员的球队获得,这个“补偿”可以用到同年或下一年的交易中,不过通常是跟选秀权搭配来使用,因为选秀权在交换过程中薪金价值为零。NBA还规定连续两年的首轮选秀权不能同时送出。球员在交易过程中最多可以使用300万美元现金,但是现金的薪金价值同样为零。

而NBA在交易中,还有薪水匹配规则,双方被交易球员薪金总和之差要小于被交易的最高薪金球员的20%,交易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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